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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,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,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
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
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(二期)六号安置点配套设施
(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)招标公告
招标编号:HD20180925-3号
1、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1.1、工程名称: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(二期)六号安置点配套设施(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)
1.2、建设地点: 自贡市高新区高峰乡
1.3、招标内容: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(二期)六号安置点配套设施电梯采购及安装
1.4、采购数量:综合办公大楼普通乘客电梯一部;食堂设置货运电梯一部,非食梯,仅供运送食堂原材料使用
1.5、质量标准:按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GB7588-2003、《电梯技术条件》GB10058-1997、《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》GB50310-2002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》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,达到合格标准。
1.6、工期要求: 电梯设备供货期为 30 日历天,从业主发出书面供货指令开始计算;安装工期(含调试、质检部门验收合格)为 90 日历天;逾期一天,罚款1000元。
2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2.1、品牌:迅达(迅达(中国)电梯有限公司)、Hitachi日立(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)、蒂森(蒂森克虏伯电梯(上海)有限公司)、三菱(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)、OTIS西子奥的斯(奥的斯电梯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)、通力KONE(通力电梯有限公司)。
2.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该项目代理商;
2.3 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资质(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);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应为B级及以上(代理商安装、维修应为B级及以上);
2.4 代理商必须提供:(1)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的书面文件原件;(2)本标段要求制造商须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。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2.5 投标人须在自贡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(提供相关证明资料)并能提供长期服务。
2.6、信誉要求: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;具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(若在2014年07月0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承诺函,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、承诺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、在政府采购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、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)。
3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
3.1、请于2018年 9月25日至2017年9 月29日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每日上午08:30至12:00时,下午14:30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)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至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公司企业发展部张斌处,领取招标文件,参加此次投标。
3.2、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。
4、投标保证金
4.1、投标保证金: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于2018年9月 29日17时30分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缴到我公司财务部,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。
4.2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:
开户行:自贡银行汇兴支行
账户名: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账号:0000 0168 7090 4012
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工程名称
5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9:00时,地点为南湖逸都B区售楼部会议室。
6.2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7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
联系人:张斌
电话:13550753249
传真:0813-8105909
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2018年 9月25 日